中外合作辦學的明天將走向何方?
【導讀】中外合作辦學存在的種種亂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監(jiān)管不力。依據(jù)《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辦學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中外合作辦學,首先應由中方學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然后經(jīng)
由全國專家組論證、審批。
本網(wǎng)訊:日前,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存在灰色地帶的新聞不斷見諸報端,據(jù)了解,有記者實地調(diào)查一
些中外機構合作開辦的MBA(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班時,發(fā)現(xiàn)其中亂象叢生。
客觀上說,中外合作辦學在過去10年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不斷蔓延的灰色地帶正侵蝕和損
害中外合作辦學的聲譽及未來發(fā)展,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國家整體教育質量和聲譽,有違教育公平。
進入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求學,被喻為“不出國就能留學”,受到不少人的關注。不僅一些在職人員
熱衷于通過該渠道獲得國外大學文憑,而且不少高考考生也將中外合作辦學作為出國、升學的一個渠道
。來自教育部的統(tǒng)計顯示,截至今年4月13日,我國境內(nèi)共有各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1218個,這些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一為校際交流,二為合作辦學。校際交流不需要經(jīng)過教育部審批,而中外合作辦學則
有一套嚴格的審查程序,但中外合作辦學過程中出現(xiàn)不少問題。
中外合作辦學存在的種種亂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監(jiān)管不力。依據(jù)《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
《中外合作辦學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中外合作辦學,首先應由中方學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然后經(jīng)由全
國專家組論證、審批。但是許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卻沒有經(jīng)過這些程序。雖然相關規(guī)定要求,中外合作
辦學項目不允許出現(xiàn)代招行為,但事實上代理行為普遍存在。一些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主辦方只出名不
出力,將招生、日常管理、教學、課程設置等統(tǒng)統(tǒng)交給私人培訓機構代理。
其二,存在“利益需求”。一些人將獲取中外合作辦學文憑作為升職、跳槽的手段,“教育部認不
認證無所謂,單位認證就行”。有些人明知辦學不正規(guī),明知學歷不受認證,依然選擇交錢上學,這無
疑姑息和助長了辦學亂象。
再者,招生詐騙助推。不少招生代理機構聲稱,從國外大學上只能查到學籍信息,并沒有函授和全
日制之分,只要學位備案即可;或聲稱,學位是國際學位,只要不考公務員、不參加司法考試,在社會上
是被認可的,移民、公司上市都沒問題等等。這些說法欺騙了不少人。
本網(wǎng)小編覺得,無論是立足中外合作辦學的健康發(fā)展,還是為保障受教育者的權益,我們都不應忽
視中外合作辦學灰色地帶的蔓延。主管機構都應加大對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和監(jiān)督,限制違規(guī)辦學機構
的辦學資格,及時和主動進行信息公開,讓受教育者能夠根據(jù)這些權威信息,識別非正規(guī)辦學機構。同
時,用人單位也應重視對中外合作辦學文憑的審核,讓“野雞大學”文憑失去存在空間。
獲悉,為了減輕留學生及海歸們辦理學歷學位認證許多繁瑣的事宜,因而一些代辦機構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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