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翻譯——四川省具有專業(yè)翻譯資質(zhì)的國外學歷學位翻譯機構(gòu)'s Archivers

From admin on 2013-02-26 20:30:42

留學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四川驗證點受理須知

?根據(jù)《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guān)于開展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網(wǎng)上申請試運行的通知》,從2006年7月1日起所有在國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gòu)攻讀正規(guī)課程獲得的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按以下流程運作。
? ? (屬中外合作辦學有在國外滿一學年以上學習經(jīng)歷者,均需在網(wǎng)上提交認證申請。其他在國內(nèi)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需填寫“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申請表”。)

一、受理部門
國外學歷(位)認證四川驗證點:四川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留學服務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qū)草市街2號省政務服務中心5樓

電話:028-86920616


二、驗證點職能
? ? 承擔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的驗證受理工作。主要負責申請材料的驗證受理、初審;退補材料的通知;認證書的發(fā)放等工作。

三、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四、教育部認證的四川專業(yè)性涉外翻譯機構(gòu)

成都博雅翻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三洞橋路19號蘇寧電器8樓
電話:13688066333 86180138

五、申請材料

???

另需額外出具的相關(guān)證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準備原件及復印件):




  1. 若留學期間護照上交或丟失,請?zhí)峁?
    (1)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無法提交留學期間護照的情況說明;
    (2)新護照首頁或戶籍簿;
    (3)如屬因公護照上交的情況,請?zhí)峁┕勺C明和護照上交證明;
    (4)如屬因私護照丟失的情況,請?zhí)峁┝魧W期間在文憑頒發(fā)國家學習居留情況(包括居留時間、所持簽證種類等內(nèi)容)的相關(guān)證明,如出入境記錄、社保證明、外國人注冊登錄情況證明等。

  2.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請者需提交高中畢業(yè)證、內(nèi)地校方開具的成績單和學習經(jīng)歷證明(或結(jié)業(yè)證);

  3. 如申請者出國前在國內(nèi)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yè)證書,則應提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疲ǜ呗殻┙逃乙蚬饰赐瓿蓪W業(yè)而退學;

  4. 單位或組織集體派出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派出單位出具的公派留學證明和公派留學人員名單。公派留學證明內(nèi)容包括公派項目名稱、啟動時間、批次、派出人員人數(shù)及基本情況、國(境)外接收院校名稱、專業(yè)、學業(yè)組織等。如涉及到在國內(nèi)組織的行前培訓,需說明培訓內(nèi)容(外語/基礎(chǔ)課程/專業(yè)課程/其他)、時間、有無學分轉(zhuǎn)移情況等。證明與學員名單須為蓋有單位公章的原件;

  5. 尚未獲得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的證明信者,需翻譯該證明信及成績單;

  6. 在俄語國家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

  7. 在愛爾蘭學習獲得愛爾蘭國立大學學位證書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學位證書。

  8. 在愛沙尼亞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英文和愛沙尼亞文證書;

  9. 在日本取得論文博士學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開具的研究證明。同時提供申請者本人學位申請書主論文摘要及副論文的題目列表;

  10. 在美國學習取得學位證書者,如持F-1簽證,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簽證,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關(guān)單位或項目的派出證明;

  11. 在加拿大留學的回國人員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開具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12. 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須本人親自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如就讀學校為國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外交部認證;如就讀學校為私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和外交部認證;

  13. 在南非取得學位證書者,如之前獲得了國家文憑(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該文憑;

  14. 歐洲部分國家須提交留學期間居留卡,如居留卡無法提供,可用學生證、注冊證明等材料代替;

  15. 馬來西亞雙聯(lián)課程申請者,須分別提交馬來西亞校方出具的整個學習期間(包括雙聯(lián)課程期間)的成績單或?qū)W習證明,以及第三國高校的雙聯(lián)課程成績單;

  16. 在國(境)外 學習首先獲得高等教育文憑(Diploma),在此基礎(chǔ)上進一步深造,獲得學士學位者,申請該學士學位認證時,須提交高等教育文憑及高等教育文憑學習階段成績單、學習期間所有簽證(或簽注)及出入境記錄;

  17. 申請認證的學歷與前置學歷學歷層次不銜接時,需提交預科證明、錄取依據(jù)、工作證明等相關(guān)材料;


??18. 學習期間如在國內(nèi)完成實習活動,需提供學校認可的實習合同或?qū)嵙曌C明;


??19. 如委托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模板可參見認證系統(tǒng)首頁的“重要通知及文檔下載”)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遞交一位認證申請人的申請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經(jīng)現(xiàn)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存。


特別提示:
1、本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您不要把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xiàn)其他意外。


2、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對認證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簽字確認,因此請申請者盡量親自前往我中心各驗證點辦理認證申請手續(xù)。如需代辦,請參見上述第19條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



?六、所有復印件均為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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